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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你我共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8:18 点击数:


    国家安全教育日

    守护国家安全,践行公民责任

    国家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是守护者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6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11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国家安全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目前涵盖20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怎么做?

    01

    照片不任意拍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02

    车队不随意插

    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驶过,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要跟踪拍摄。

    03

    工作不盲目干

    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

    04

    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05

    行李箱不胡乱装

    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等。

    06

    工作东西不随便买卖

    不能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07

    信息不非法传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08

    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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