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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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4、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一洗2、二刷3、三冲4、四消毒(蒸气或煮沸)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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