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

    食堂餐饮

    膳食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00:00 点击数:

    膳食科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饮食工作。   

    二、负责管理食堂灶具及设备的购置,保管使用与维修工作。   

    三、根据《食品卫生法》负责搞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工作。   

    四、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加工供应各种主副食的成品和半成品。   

    五、负责与财务处联系财务手续与核算工作。   

    六、负责来宾的膳食接待和结算工作。   

    七、负责炊事人员的选聘、解聘、考核及健康检查工作,会同有关处室确定其工资。   

    八、参与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九、参与食堂对外承租合同的起草、管理和交接工作。   

    十、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和修订膳食科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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