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作者: 时间:2007-09-19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4、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一洗2、二刷3、三冲4、四消毒(蒸气或煮沸)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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