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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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9日 11:44 点击数: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依照咸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结合我院生活垃圾处置现状,现制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积极配合咸阳市当地政府做好相应工作,制订符合我院实际的工作方案,有力推进学院的垃圾分类工作。

      组 长:张秦龙

      副组长:郭宝东、王勇及各部门负责人

      成 员:张敏文、袁永彦及各二级学院学管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第二条 加强党建引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为切实将垃圾分类工作抓实办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区域化党建引领推进学院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宣传引导。

    (一)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使广大师生明白为什么要实施垃圾分类和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宣传部、院团委负责)

    (二)在住宅区的每个单元门口的显著位置制作宣传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及投放的流程,并指定一户党员家庭,负责引导每一个住户都能掌握;(总务处负责)

    (三)通过各类学生微信平台、板报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及流程,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团委负责)

    (四)在学院办公区域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立党员监督岗,强化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部、总务处负责)

    (五)在学院主要道路旁、食堂、教学楼等场所,安装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栏,随时随地提醒广大师生,牢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重要性。(总务处、各餐饮公司负责)

    第三条 组织培训

    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并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要求、标准及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

    第四条 分类模式及流程

    (一)分类模式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遵照咸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及标准,按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别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废弃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再利用的物质;

    2.厨余垃圾:指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等日常生活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有害垃圾:指废弃的充电电池、荧光灯、温度计、血压计、药品、胶片等对人体健康及自然环境有危害的物质;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二)分类与收集流程

    1.住宅区和学生公寓

    1)将宿舍或家中的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装袋投放置室外设置的厨余垃圾桶内,不要混入废餐具、贝壳类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将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装入相应垃圾袋中,投放置室外相对应的分类桶内。

    2)由保洁人员按时间统一收集,按规定交由外运单位运出。

    3)体积较大的旧家具、家电等,需统一投放在校园指定大件生活垃圾投放点,由总务处负责联系外运单位清运,不得随意堆放于普通生活垃圾投放点。

    4)住宅区家装产生的施工垃圾由住户自行外运清理,不得放置到垃圾筒内或堆放到垃圾筒周围。

    2.食堂、商户垃圾

    1)承担各食堂的餐饮公司自备符合垃圾分类投放标准的垃圾桶。

    2)厨余垃圾必须按要求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

    3)根据存放量,及时联系厨余垃圾清运单位运至厨余垃圾处理站。

    4)各商户根据自身日常产生的垃圾情况,自备符合标准的一类或多类垃圾桶,按照垃圾分类投放,并按时间每天运送至垃圾清运点,交由外运单位运出。

    3.校园公共区域垃圾

    1)师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垃圾按类投放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

    2)保洁人员按照公共区域划分,每天负责将垃圾箱中的垃圾安照可回收、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外运单位运出。

    3)教学楼、办公楼内垃圾,由保洁员按照垃圾分类,运送到就近的固定垃圾投放点集中外运。

    第五条 实施工作安排

    (一)对校内住宅区、学生公寓、教学区和公共区域垃圾桶分布及数量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学院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根据摸底情况核定配置分类设施设备及宣传栏数量,并确定安装位置等。

    (二)组织召开校内有关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明确工作分工。

    (三)根据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第六条 奖惩措施

    (一)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对垃圾分类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通过奖励垃圾分类袋、垃圾桶及其他小礼品的方式,充分调动各部门和个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惩罚机制

    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积极的部门和个人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拒不进行垃圾分类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咸阳市有关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第七条 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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